请说明基本的组织结构形式。
基本的组织结构形式包括:
(1) 直线制
直线制是一种最简单的集权式组织结构形式, 又称军队式结构。 其领导关系按垂直系统建立, 不设专门的职能机构, 自上而下形同直线。
①优点: a. 结构简单, 指挥系统清晰、 统一; b. 责权关系明确; c. 横向联系少, 内部协调容易; d. 信息沟通迅速, 解决问题及时, 管理效率比较高。
②缺点: 缺乏专业化的管理分工, 经营管理事务依赖于少数几个人, 要求企业领导者必须是经营管理全才, 但这是很难做到的, 尤其是在企业规模扩大时, 管理工作量会超过个人能力所能承受的限度, 不利于集中精力研究企业管理的重大问题。
(2) 直线职能制
直线职能制是一种以直线制结构为基础, 在厂长(经理) 领导下设置相应的职能部门, 实行厂长(经理) 统一指挥与职能部门参谋、 指导相结合的组织结构形式。
①优点: 直线职能制是一种集权和分权相结合的组织结构形式, 它在保留直线制统一指挥优点的基础上, 引入了管理工作专业化的做法。 因此, 它既能保证统一指挥, 又可以发挥职能管理部门的参谋指导作用, 弥补领导人员在专业管理知识和能力方面的不足, 协助领导人员决策。 所以, 它是一种有助于提高管理效率的组织结构形式, 在现代企业中适用范围比较广泛。
②缺点: 随着企业规模的进一步扩大, 职能部门也将会随之增多, 于是, 各部门之间的横向联系和协作将变得更加复杂和困难。 另外, 加上各业务和职能部门都须向厂长(经理) 请示汇报, 使其往往无暇顾及企业面临的重大问题。 当设立管理委员会、 完善协调制度等改良措施都不足以解决这些问题时, 企业组织结构改革就会倾向于更多的分权。
(3) 事业部制
事业部制又称分权制结构, 是一种在直线职能制基础上演变而成的现代企业组织结构形式。 事业部制组织结构遵循“集中决策, 分散经营”的总原则, 实行集中决策指导下的分散经营, 按产品、 地区和顾客等标志将企业划分为若干相对独立的经营单位, 分别组成事业部。 各事业部在经营管理方面拥有较大的自主权, 实行独立核算、 自负盈亏, 并可根据经营需要设置相应的职能部门。 总公司主要负责研究
和制定重大方针、 政策, 掌握投资、 重要人员任免、 价格幅度调整和经营监督等方面的大权, 并通过利润指标对事业部实施控制。
①优点: a. 权力下放, 有利于最高管理层摆脱日常行政事务, 集中精力于外部环境的研究, 制定长远的全局性的发展战略规划, 使其成为强有力的决策中心;b. 各事业部主管摆脱了事事请示汇报的桎梏, 能自主处理各种日常工作, 有助于加强事业部管理者的责任感, 发挥他们搞好经营管理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提高企业经营适应能力; c. 各事业部可集中力量从事某一方面的经营活动, 实现高度专业化,整个企业可以容纳若干经营特点有很大差别的事业部, 形成大型联合企业; d. 各事业部经营责任和权限明确, 物质利益与经营状况紧密挂钩。
②缺点: a. 容易造成组织机构重叠、 管理人员膨胀现象; b. 各事业部独立性强, 考虑问题时容易忽视企业整体利益。
(4) 矩阵制
矩阵制组织结构由横纵两个管理系列组成, 一个是职能部门系列, 另一个是为完成某一临时任务而组建的项目小组系列, 纵横两个系列交叉, 即构成矩阵。 矩阵制组织结构的最大特点在于其具有双道命令系统, 小组成员既要服从小组负责人的指挥, 又要受原所在部门的领导, 这就突破了一个员工只受一个直接上级领导的传统管理原则。
①优点: a. 将企业横向联系和纵向联系较好地结合起来, 有利于加强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作和配合, 及时沟通情况, 解决问题; b. 能在不增加机构和人员编制的前提下, 将不同部门的专业人员集中在一起, 组建方便; c. 能较好地解决组织结构相对稳定和管理任务多变之间的矛盾, 使一些临时性的、 跨部门性工作的执行变得不再困难; d. 为企业综合管理和专业管理的结合提供了组织结构形式。
②缺点: a. 组织关系比较复杂, 一旦小组与部门发生矛盾, 小组成员的工作就会左右为难; b. 有些小组成员可能会被原有工作分散精力, 受临时工作观念影响。
(5) 子公司和分公司
①子公司。子公司是指受集团公司或母公司控制但在法律上独立的法人企业。子公司并不是母公司本身的一个组成部分或分支机构, 因为它有自己的公司名称和董事会, 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并以此承担有限责任, 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各种业务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 在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关系上, 母公司通过股权对子公司的经营方向和主要负责人的任免等进行控制。
②分公司。 分公司是母公司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 在法律上和经济上均无独立性, 不是独立的法人企业。 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名称, 只在母公司的名称后加上“某某分公司”的字样, 没有独立的章程和董事会, 也没有独立的资产负债表,其全部资产是母公司资产的一部分。 如果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 母公司必须以其财产对分公司的债务负责, 这是分公司与子公司的根本区别所在, 因为子公司负债或破产, 都由其所拥有的法人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母公司除了股份受损失外, 不承担连带责任。 但是, 分公司可以在母公司授权下, 以母公司的名义独立经营, 独立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