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27.
下列各选项,不属于客体概念的是
A、
孳息
B、
法人
C、
不当得利
D、
不动产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六章第一节中的法律客体概念有关内容。客体是权利、义务所指向或者说所处理的对象的概念,通常是物,孳息是所有权的对象,不当得利是返还义务的对象,不动产是产权的对象;与客体相对的是主体,即权利、义务的行使者或者承担者,法人可以成为权利义务的实施或者承担者,属于主体。
提交答案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