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某甲于2019年1月参加了由公司组织投保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为一年。2019年3月,公司所在写字楼发生火灾,某甲跑出写字楼后又重返火场救出数名被困人员,最后导致其全身重度烧伤。关于此案保险赔付的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
保险公司应当赔付,因为出于道义、公德等动机而致伤害,应视为意外伤害
B、
保险公司不应赔付,因为重度烧伤不构成残疾或死亡责任
C、
保险公司应当赔付,因为迫于舆论压力
D、
保险公司不应赔付,其行为属于故意,不构成意外伤害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如果确实可以预见,而且已预料到伤害的发生,就需要分析被保险人不躲避伤害的原因——如果是来不及躲避,仍构成意外伤害;如果是因为法律、职责的规定不得躲避或是出于道义、公德等高尚的动机甘冒风险而致伤害,都视为意外伤害。其他情况则一般不认定为“意外伤害”。故选项A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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