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2011年3月,甲将房屋出租给乙,租期5年。2011年5月,甲又将该房屋抵押给丙,办理了抵押登记。2012年3月,丙行使抵押权拍卖该房屋,丁购得该房屋,丁系在咨询其做律师的朋友后,误信甲、乙的房屋租赁合同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规则后才愿意购买的(丙对此不知情)。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哪些?()
无
【正确答案】
B、D
【答案解析】①因第三人欺诈订立的合同,受欺诈人的撤销权受有限制,仅在被欺诈人的相对人于合同成立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第三人欺诈时,受欺诈人才享有撤销权。②若丁的朋友故意欺骗丁,丁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属于因第三人欺诈订立的合同,由于合同相对人丙在合同成立时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第三人丁欺诈的事实,丁不享有撤销买卖合同的权利。故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③法律效果错误,若法律效果系因当事人的法律行为直接发生的,属于法律行为内容错误,可构成重大误解,例如甲不知租赁合同系有偿,借用系无偿,内心实欲出租某物,而表示为借用,成立重大误解。④法律效果错误,若法律效果非直接基于当事人的法律行为,而是基于法律为补充当事人意思而规定者(法定附带效果),则此种法律效果错误,属于狭义的动机错误。本题中,丁误以为甲、乙的租赁合同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规则,此属于此种动机错误,不构成重大误解。故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