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每股收益计算如下:
基本每股收益=48200÷20000=2.41(元)
假设转换所增加的净利润=80000×3%×(1-25%)=1800(万元)
假设转换所增加的普通股股数=80000÷10=8000(万股)
增量股的每股收益=1800÷8000=0.225(元)
增量股的每股收益小于基本每股收益,可转换公司债券具有稀释作用。
稀释每股收益=(48200+1800)÷(20000+8000)=1.7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