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集团公司/
组成部分 |
是否为重要组成
部分(是/否) |
集团审计策略 |
(1) | 甲集团公司 | 不适用 | 初步预期集团层面控制运行有效,并拟实施控制测试。 |
(2) |
乙公司
(子公司) |
否 | 拟使用集团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对乙公司财务信息实施审阅。 |
(3) |
丙公司
(联营公司) |
否 |
拟实施集团层面的分析程序,不利用丙公司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因此不对
其进行了解。 |
(4) |
丁公司
(子公司) |
是 |
经初步了解,负责丁公司审计的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不符合与集团审计相
关的独立性要求。拟通过参与该注册会计师对丁公司实施的审计工作,消 除其不具有独立性的影响。 |
(5) |
戊公司
(子公司) |
是 |
拟要求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实施审计,并提交其出具的戊公司审计报告。
对戊公司自2012年3月10日(戊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日)至2012年3 月31日(甲集团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日)之间发生的、可能需要在甲集 团公司财务报表中调整或披露的期后事项,拟要求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实 施审阅予以识别。 |
(6) |
庚公司
(子公司) |
是 |
庚公司从事大量衍生工具交易,可能存在导致集团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特
别风险。拟要求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针对上述特别风险实施特定的审计程序。 |
集团审计策略序号 | 是否恰当(是/否) | 理 由 |
(1) | 是 | |
(2) | 否 | 应当使用组成部分乙公司的重要性对乙公司财务信息实施审阅。 |
(3) | 是 | |
(4) | 否 |
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不符合集团审计独立性要求。集团项目组应就
该组成部分财务信息亲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
(5) | 否 | 应要求戊公司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实施审计程序。 |
(6) |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