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案例4 (公司设置与税收问题)
   某集团是一家专门从事机械产品研究与生产的企业集团。2004年3月,该集团拟扩展业务,欲投资6000万元研制生产某种型号的机床。经研究,共拟出两种方案:
   第一套方案是设甲、乙、丙三个独立核算的子公司,彼此间存在着购销关系:甲企业生产的产品可以作为乙企业的原材料,而乙企业生产的产品全部提供给丙企业。
   经调查核算,甲企业提供的原材料市场价格为每单位10000元(这里一单位是指生产一件最终产成品所需原材料数额),乙企业以每件15000元提供给丙企业,丙企业以每件20000元的价格向市场出售。预计甲企业为乙企业生产的每单位原材料会涉及850元的进项税额,并预计年销售量为1000台(以上价格均不含税),那么甲企业年应纳增值税额为:
   (10000×1000×17/%-850×1000)元=850000(元)
   乙企业年应纳增值税额为:
   (15000×1000×17/%-10000×1000×17/%)元=850000(元)
   丙企业应纳增值税额为:
   (20000×1000×17/%-15000×1000×17/%)元=850000(元)
   甲、乙、丙应纳增值税额合计数=85+85+85=255(万元)
   第二套方案是设立一个综合性公司,公司设立甲、乙、丙三部门。基于上述市场调查材料,可以求出该企业年应纳增值税额大致为:
   (20000×1000×17/%-850×1000)=2550000(元)
   分析要求:试比较两种税务筹划方案的可行性,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第一套方案和第二套方案在缴纳增值税的绝对数上是一样的。如果是一个综合性公司,而且生产链条是甲、乙、丙之间互相有纽带关系,当把甲、乙、丙设为三个独立核算的子公司的时候,销售收入提前实现,第一套方案缴纳增值税的时间提前了,具体操作过程中需要考虑的要件是甲、乙、丙生产链条生产周期是多大。第二套方案增值税的纳税时间上得到了好处。比如说,第一套方案设立了独立核算的甲、乙、丙三个子公司,其中乙是高科技公司,享受“三免三减半”,虽然增值税缴纳时间提前了,但所得税上可能得到了好处。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