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A项,《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第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公司或者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对公司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采取出具警示函,责令公开说明,责令定期报告的,每次扣0.5分。B项,第九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公司被采取责令更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限制其权利,限制股东权利或责令转让股权的,每次扣2分。C项,第九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公司被采取公开谴责,限制业务活动6个月以下,暂不受理与行政许可有关文件6个月以下,或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对公司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1年以下或者公开谴责的,每次扣2.5分。D项,第九条第一款第九项规定,公司被实施没收违法所得行政处罚,或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对公司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实施没收违法所得行政处罚的,每次扣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