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消费税的委托加:E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按规定由受托方代扣代交的消费税,应当计入( )。
生产成本
应交税费
主营业务成本
委托加工物资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由受托方代扣代交的消费税应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如果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资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按规定应将由受托方代扣代交的消费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用以抵扣连续生产完工后的应税消费品销售时所负担的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