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题 镇长张某负责某重点工程项目占地前期的拆迁和评估工作。张某和村民郑某勾结,由郑某出面向某村租赁可能被占用的20亩荒山用于植树,以骗取补偿款。但村长不同意出租荒山。张某打电话给村长施压,并安排郑某给村长送去1万元现金后,村长才同意签订租赁合同。郑某出资1万元购买小树苗5000棵,雇人种在荒山上。副县长赵某带队前来开展拆迁、评估工作的验收。
郑某给赵某的父亲(原县民政局局长,已退休)送去1万元现金,请其帮忙说话。赵某得知父亲收钱后答应关照郑某,令人将邻近山坡的树苗都算到郑某名下。后郑某获得补偿款50万元,分给张某30万元。张某认为自己应分得40万元,二人发生争执,郑某无奈又给张某10万元。郑某非常恼火,回家与妻子陈某诉说。陈某说:“这种人太贪心,咱可以把钱偷回来。”郑某深夜到张家伺机作案,但未能发现机会,便将张某汽车的玻璃(价值1万元)砸坏。
张某认定是郑某作案,决意报复郑某,深夜对其租赁的山坡放火(郑某住在山坡上)。树苗刚起火时,被路过的村民邢某发现。邢某明知法律规定发现火情时,任何人都有报警的义务,但因与郑某素有矛盾,便悄然离去。大火烧毁山坡上的全部树苗,烧伤了郑某,并累及村民范某家。范某被火势惊醒逃至屋外,想起卧室有5000元现金,即返身取钱,被烧断的房梁砸死。
多选题 6.村长收受张某、郑某现金1万元,构成( )。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刑法》第163条第1款对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作了如下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出租荒山是村民自治组织的公共事务,不是受乡镇及以上政府所委派的公共管理活动,因此村长这时候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故不构成受贿罪。故选B。
多选题 7.赵某父亲收受1万元现金,赵某及赵某父亲构成什么罪?( )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根据本案案情“赵某得知父亲收钱后答应关照郑某,令人将邻近山坡的树苗都算到郑某名下”,表明赵某与其父有共同的受贿故意和受贿行为,应成立受贿罪的共犯。故选A。
多选题 8.张某、郑某取得补偿款的行为构成( )。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刑法》第382条对贪污罪作了如下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因此张某、郑某取得补偿款的行为构成贪污罪,二人是贪污罪共犯。
多选题 9.对郑某砸坏张某的汽车玻璃的行为,( )。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陈某教唆郑某实施盗窃行为,但未能得逞,属于教唆未遂。郑某虽然接受陈某的盗窃教唆,但并未按照其教唆造成危害后果。而郑某砸坏汽车玻璃属于超过共同故意之外的行为,由郑某自己承担责任。
多选题 10.对于村民刑某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邢某不构成不作为的放火罪。虽然法律明文规定发现火情时,任何人都有报警的义务,但是这并不是刑法上的不作为义务的来源。本案中火情是张某造成的,邢某仅是偶然路过,其并未创设火灾的危险,因此邢某并无刑法上的作为义务,不构成不作为的放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