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除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独立董事以外的董事、监事和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 格,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有( )。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二 十四条规定,申请除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独立董事以外的董事、监事和财务负责人的任职 资格,应当由拟任职期货公司向公司住所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申 请材料:(一)申请书;(二)任职资格申请表;(三)身份、学历、学位证明;(四)中国证监会规 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