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依据经济主权原则和全球合作原则分析发展中国家接受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TRIMS协议)的原因。
【正确答案】国家经济主权原则,是指国家在经济上享有独立自主的权利,每个国家对其全部财富、自然资源和经济活动享有充分的永久主权,包括拥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在内,并得自由行使此项主权。在国际投资领域,具体表现为:国家有权对其境内的外国投资以及跨国公司的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国家有权将外国财产收归国有或征用。
   全球合作原则,即国际合作共谋发展是所有国家的一致目标和共同义务,每个国家都应对发展中国家的努力给予合作,提供有利的外界条件,给予符合其发展需要和发展目标的积极协助,要严格尊重各国的主权平等,不附带任何有损它们主权的条件,以加速它们的经济和社会发展。
   TRIMs协议,作为一项国际条约,是所有参与谈判的成员,包括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相互妥协的产物,也是为了共同发展而签订的协议。它确立了各成员应承担的国际义务。通过履行国际义务,各成员对管理经济活动的行为进行某种程度的约束和规范。从内容上看,考虑到现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经济实力的差距,该协议更多地反映了发达国家投资者的利益。
   从该协定的最后文本来看,除其他义务外,各成员的核心义务主要是取消有关的经营要求方面的投资措施,基本不涉及激励措施,而且只有那些与国民待遇及一般禁止数量限制规定不符的政府投资措施应在确定的期限内予以取消。可见,该协议完全是各方妥协的产物。但该协议的某些条款(如例外规定、过渡期安排)在一定程度上顾及它们的特殊困难和需要,符合全球合作的原则。该协议对东道国的限制也是有限的。该协议所规范的范围被严格限制在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范围内,对东道国方面提出的当地资本要求、雇佣当地劳动力要求等问题均未涉及,甚至对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也仅限于限制方面,而不包括鼓励措施。该协议为发展中国家留下了利用和发展的“空间”。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