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的王某辍学后在某饭店打工,某日和同事彭某因发生口角而将彭某打伤,彭某要求王某赔偿医药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______。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民法通则》第11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本题中王某虽然17岁,但是已经打工挣钱,因此应该由其自己承担医药费用。A项说法错误,符合题意。故本题答案选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