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齐某(男)与张某(女)于2000年结婚时签订书面财产协议,约定婚后各自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2002年双方生育一女。2004年10月起,齐某因双方感情不和,到外地工作,一直未回。照顾孩子、料理家务均由张某完成。2008年12月,张某以夫妻感情不和、长期两地分居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张某下列诉讼请求应得到法院支持的有( )。
【正确答案】
B、C、D
【答案解析】[解析] A项,《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张某于2000年结婚时签订书面财产协议是其个人真实意愿的表达,并不存在协议无效的情形。E项,《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