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施工队甲租用学校乙的操场为紧邻学校的丙公司施工盖楼房,由于甲未及时采取安全维护措施,导致小学生丁跌入施工队挖的露天坑道中,摔成重伤。对丁的损害______。
A、
甲承担侵权责任,乙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B、
甲承担侵权责任,乙不承担责任
C、
甲、乙承担连带侵权责任
D、
甲、丙承担连带侵权责任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民法典》第1201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据此,选A项。
提交答案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