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条分析题 我国《民法总则》第161条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第162条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问答题 18.如何理解第116条规定中“民事法律行为”的含义?
【正确答案】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以意思表示为要素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合法行为。
【答案解析】
问答题 19.概括代理的特征。
【正确答案】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代理行为;代理人主要是实施法律行为;代理行为的后果是由被代理人承担。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