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题 34.论述刑法中紧急避险的成立要件。(2014年一法专一第35题)
【正确答案】紧急避险,是指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用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紧急避险成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起因条件。紧急避险的起因条件,是指必须有需要避免的危险存在。
(2)时间条件。紧急避险的时间条件,是指危险必须正在发生。
(3)对象条件。紧急避险的对象,只能是第三者的合法权益。
(4)主观条件。紧急避险的主观条件即行为人必须有正当的避险意图。
(5)限制条件。紧急避险只能是出于迫不得已。
(6)限度条件。紧急避险的限度条件,是指紧急避险不能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7)特别例外限制。紧急避险的特别例外限制,是指为了避免本人遭受危险的法律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有特定责任的人。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