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规定,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救灾、抢险、防汛、优抚、移民、救济款物的行政管理工作时,属于“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从事公务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挪用公款、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适用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的规定。本题中,某村委会主任甲利用职务便利,将国家下拨的扶贫款20万元用于炒股的行为满足了挪用公款罪的特殊主体要件,构成挪用公款罪,而不构成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此两罪的主体均要求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又由于甲挪用扶贫款是挪作个人使用,因此不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挪用后因亏损而无法归还,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因此也不构成贪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