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 受赠人
《合同法》 第188条规定+具有救灾、 扶贫等社会公益、 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 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按照该规定, A项正确, B项与A项矛盾排除, C项协商支付价金后要求支付, 改变了赠与合同无偿的性质, 不符合题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