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题

甲公司为乙公司的子公司。2×15年3月30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项自产设备,售价为500万元,成本为300万元,未计提跌价准备。乙公司将其作为固定资产核算,该设备的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为零。2×15年末,该项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350万元。甲、乙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均为25%,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针对乙公司2×15年末合并报表调整抵销分录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乙公司个别报表中计提减值前该设备的账面价值=500-500/5×9/12=425(万元)应计提减值金额=425-350=75(万元),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75×25%=18.75 (万元)合并报表角度计提减值前账面价值=300-300/5×9/12=255(万元),小于可收回金额,未发生减值。计税基础=425(万元),合并报表角度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425—255)×25%=42.5(万元),因此合并报表调整、抵销分录中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42.5-18.75=23.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