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下列不可能成为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罪主体的是______。
  • A.国有企业会计机构负责人
  • B.公司制企业负责人
  • C.学术团体负责人
  • D.事业单位负责人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解析] 根据《刑法》有关规定,构成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国有企业会计机构负责人”是单位内设机构负责人,不是单位领导人,所以不能构成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罪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