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解析] 受理
[解析] 《民诉意见》第144条规定:“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故A项正确。《婚姻法解释(一)》第3条规定:“当事人仅以婚姻法第四条为依据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故B项中的情形法院不应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问题的批复》中规定,对于刑事案件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失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在该刑事案件审结以后,被害人另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所以C项不符合题意。依《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起诉的条件之一是原告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但本案中,黄某儿子学习成绩下降很难认定就是三国公司造成的,三国公司也不存在侵犯黄某权益的行为,即黄某与之并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因此,应选A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