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论述采购法的调整对象。
【正确答案】采购法的调整对象主要是与采购活动密切相关的一系列社会关系,具体包括采购活动当事人之间的采购关系、采购活动当事人与采购活动监管者之间的监督管理关系、采购活动当事人与采购纠纷解决者之间的裁判关系。
   (1)采购活动当事人之间的采购关系。采购活动当事人之间的采购关系指采购活动当事人在采购活动中因实施采购行为所产生的各种关系的总称。采购活动当事人之间的采购关系是采购活动中最为基本的社会关系,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与采购活动监管者之间的监督管理关系、采购活动当事人与采购纠纷解决者之间的审判关系得以产生的基础。采购活动当事人之间的采购关系主要包括民事采购关系与政府采购关系,前者是一般的平等主体之间进行采购时所产生的关系,后者是政府向一般主体进行政府采购时所产生的关系。两者的区别在于适用法律规范的不同,前者主要适用民法加以调整,具体主要包括《民法通则》与《合同法》,后者主要适用行政法和经济法加以调整,具体主要包括《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
   (2)采购活动当事人与采购活动监管者之间的监督管理关系。采购活动当事人与采购活动监管者之间的监督管理关系,指对采购活动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机关在对采购活动当事人的采购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时所产生的各种关系的总称。这种监督管理关系主要发生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主要分为民事采购与政府采购,民事采购是平等主体的当事人之间进行的采购,出于市场经济自由竞争的考虑,国家对于民事采购的监管采取相对宽松的态度,只要采购当事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合法的采购活动,国家并不对具体的采购活动作出具体的规定,允许当事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与程序。政府采购是政府所实施的采购行为,由于政府自身地位的特殊性以及采购资金的特殊性等原因,国家对于政府采购的监管相对于民事采购而言要严格得多,关于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的数量每年更是以惊人的速度增加。采购活动当事人与采购活动监管者之间的监督管理关系也是采购活动中的基本社会关系,特别是在政府采购领域,采购活动监管者对采购活动当事人的监督管理是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公开地合法实施的重要保证。采购活动中的监督管理关系主要通过适用《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加以调整。
   (3)采购活动当事人与采购纠纷解决者之间的裁判关系。采购活动当事人与采购纠纷解决者之间的裁判关系,指采购活动当事人将采购中的发生的采购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或者采购当事人与采购活动监督管理者之间的纠纷提交某个中立机构进行裁判所产生的各种关系的总称,这种裁判关系主要包括法院与各个采购当事人之间的诉讼关系,法院与采购当事人以及采购监管者之间的诉讼关系,以及仲裁机构与采购当事人之间的仲裁关系。采购活动中的裁判关系主要通过适用《民事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加以调整。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