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下列关于虚假陈述行为的归责与免责事由的表述中,正确的有______。
A.发起人、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对其虚假陈述给投资人造成的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对上述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B.实际控制人操纵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违反证券法律规定,以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名义虚假陈述并给投资人造成损失的,由实际控制人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C.发起人对发行人信息披露提供担保的,发起人与发行人对投资人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D.证券承销商、证券上市推荐人对虚假陈述给投资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有证据证明无过错的,应予免责
A
B
C
D
【正确答案】
C、D
【答案解析】
[解析] 发起人、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对其虚假陈述给投资人造成的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发行人、上市公司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和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对上述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有证据证明无过错的,应予免责。因此,选项A的表述是错误。实际控制人操纵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违反证券法律规定,以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名义虚假陈述并给投资人造成损失的,可以由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实际控制人追偿。因此,选项B的表述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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