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某甲,女,在A厂工作。2003年3月5日,甲因不堪忍受其丈夫乙长期以来的家庭暴力而将其杀害。下列人员中可以作为甲的辩护人的是:______
  • A.王某,律师助理
  • B.肖某,A厂推荐
  • C.罗某,妇联推荐
  • D.赵某,甲的朋友
 
【正确答案】 B、C、D
【答案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2条第1款的规定,有3种人可以作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第一种是律师,这里所谓律师,指的是正规的律师,不含律师助理;第二种是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第三种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这是能够充当辩护人的人员范围。由此可见B、C、D均可,但A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