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推理 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教授、Media Lab(媒体实验室)创办人、《连线》杂志专栏作家尼葛洛庞帝(Negroponte)在其名著《数字化生存》一书中讲述了一个其亲历的故事:不久前,尼葛洛庞帝到加拿大的温哥华参加一次宝丽金公司(PolyGram)高级经理人员的管理研习会,会上要展示即将发行的音乐作品、电影、录像和电子游戏等,会议参加人员委托快递公司把这批封装好、有重量、占体积的CD盘、录像带和只读光盘送到会场来,结果部分包裹被海关扣了下来;而就在同一天,尼氏却在他住宿的旅馆房间里,利用互联网络把比特传来传去,送到他在美国的工作单位和世界其他地方,同时接收各地来的东西,尽管内容与其他与会者被扣的“物质”完全相同,但他的比特完全未像宝丽金的原子那样被海关扣留。试用所学法学原理予以分析。
【正确答案】这是一个数字科技对当代人的生活和法律(本案尤其是知识产权法)带来的冲击的问题。 (1) 知识产权更加表现出“无形”的特征。而在数字化时代,急行于Internet网上的是“比特”(英文Bit的音译,是数字化计算中的基本粒子)。一切智力创作的成果均可以化作“比特”在网上传输。因此在网络构成的“虚拟社会”里,知识产权的“无形”特征更甚于现实社会。 (2) 知识产权的地域性却显得日益模糊甚至消失。一方面,互联网络本身之所以能够在20世纪的最后10年像一张无形的大网罩住了我们居住的星球,乃是因为它是在无政府状态下、在高技术的推动下自发形成的。一个政府即使拥有统治一个幅员广大、人口众多的物质世界的能力,它也无法充当“网络警察”。另一方面,在信息时代,也就是电脑时代,时间和空间与经济和法律的相关性减弱了。在这样一个时代,作为人类智力创作成果的知识产权应当归属于何国的主权管辖之下,也就是说其地域何在,而当某一行为具有知识产权法的意义时,如何确定这一行为的发生地,也将显得困难重重。甚至连知识产权归属于何人也成了问题。 (3) 数字化对知识产权的行政管理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在数字化的虚拟世界里,智力成果的流动并未采取以“物”为载体的流动方式,往往在为政府、世人所不知不觉的情况下,在四通八达且从未有一个中心机构管理的网络里自由流动。尼葛洛庞帝的前述亲身经历就说明了这一点。 (4) 数字化对知识产权制度的影响还表现在国家对网络领域知识产权的立法和司法迄今为止仍然举步维艰。电脑空间里的版权保护问题在软件业和在线服务业之间往往发生似乎不可调和的争论;由于法律还未能科学而及时地涉足Internet,世界各国的司法机关面对Internet上的犯罪行为往往束手无策;Internet上的盗版犯罪人员几乎全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即使发现了犯罪人员,如何取证,也是让警察无从下手的事;而在第三世界国家,大部分有关Internet的争论都集中在安全而不是版权问题上。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