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特别行政区行政与立法之间的关系首先体现在行政对立法的制衡机制: (1)行政长官可以拒绝签署立法会通过的法案,并可在3个月内将法案发回立法会重新审议。 (2)如果行政长官拒绝签署立法会再次通过的法案,或者立法会拒绝通过政府提出的财政预算案或者其他重要法案,经协商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行政长官可解散立法会,但在其任期内只能解散立法会一次。 (3)立法会议员所提出的法律草案,凡涉及政府政策者,在提出前必须得到行政长官的书面同意。 其次体现为立法会对行政长官的制衡机制:行政长官发回重新审议的法案,如获得立法会以不少于全体议员的2/3的多数再次通过,行政长官必须在1个月内签署公布,否则行政长官可解散立法会。在以下两种情况下,立法会可迫使行政长官辞职: 一是行政长官因两次拒绝签署立法会通过的法案而解散立法会,重新选举的立法会仍以全体议员2/3的多数通过所争议的原案,而行政长官仍拒绝签署。 二是行政长官因立法会拒绝通过财政预算案或者其他重要法案而解散立法会,重新选举的立法会继续拒绝通过所争议的原案。基本法还规定,如果行政长官有严重违法或者渎职行为,经法定程序,立法会可提出弹劾案,报中央人民政府决定。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