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进生产用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中注明的价款、增值税款分别为80万元、13.6万元;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材料已运抵企业,货款已转账付讫。
(2)购进生产用低值易耗品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中注明的价款、增值税款分别为10万元,1.7万元;支付运费0.5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货已验收入库,货款已付讫。
(3)将订做的生产用包装物运回企业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定票中注明的价款、税款分别为25万元、4.25万元;货款已转账付讫;包装物已验收入库并全部投入使用。
(4)购进不需要安装的生产设备2台,取得增值税用发票,发票中注明的价款、税款分别为40万元、6.8万元。
(5)支付水费,取得自来水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中注明的价款、税款分别为5万元、0.3万元;支付电费,取得供电部门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中注明的价款、税款分别为8万元、1.36万元;上述水、电均为生产、经营管理耗用。
(6)从国外进口一批碳素材料、钛合金、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已代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款15万元。
(7)批发销售高尔夫球及球具,取得销售额(不含增值税)250万元;结算时给予购货方5%销售折扣。
(8)零售高尔夫球及球具,取得销售额(含增值税)58.5万元。
(9)月末盘点时发现,由于管理不善,致使上月购进的生产用低值易耗品发生损失,实际成本2万元;该厂在购进该低值易耗品时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已在购进月份申报抵扣。
其他资料:本月取得的增值税法定扣税凭证已通过主管税务机关的认证;月增值税留抵税额3万元;高尔夫球及球具消费税适用税率为10%。
要求: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结算时给予购货方的销售折扣不得从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的销售额中扣除。零售商品取得的含税价格应换算为不含税价格计算销项。
销项税额=[250+58.5÷(1+17%)]×17%=51(万元)。
根据原增值税法规,购进货物支付的运费按7%作为进项扣除,因此:
进项税额=13.6+(2+0.5)×7%+1.7+4.25+6.8+0.3+1.36+15=43.19(万元)。
【说明】实施营改增后,运输业所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1%,可抵扣进项税额=13.6+(2+0.5)×11%+1.7+4.25+6.8+0.3+1.36+15=43.29(万元)。
进项税额转出=2×17%=0.34(万元);
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上月增值税留抵税额+进项税额转出,所以本月应缴增值税=51-(43.19-0.34)-3=5.15(万元)。
应纳消费税额=[250+58.5÷(1+17%)]×10%=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