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投资公司高级分析师张先生2006年1至6月,除每月应税工资6000元之外,还有以下收入:
(1)1月份取得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22800元
(2)2月份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4000元;
(3)3月份企业为员工支付健康长寿商业保险费3000元;
(4)4月份个人为他人提供贷款担保获得报酬5000元;
(5)5月在A国讲学取得收入30000元,在B国讲学取得收入70000元,已分别按收入
来源国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5000元和18000元。
要求计算张先生:
(1)1月取得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
(2)2月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应纳税额;
(3)3月取得免税之外的保险金全月应纳工资薪金税额;(工资、薪金所得税率表略)
(4)4月为他人提供贷款担保应纳税额;
(5)5月境外所得在境外已纳税额和在我国应补税额。__________
(1)1月取得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
①由于12月的工资已超过扣除费用标准,可直接用不含税奖金除以12的商来确定适用 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每月的不含税奖金=22800÷12=1900元,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分别为10%和25元。
②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22800-25)÷(1-10%)=25305.56元
③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的商来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每月的含税奖金=25305.56÷12=2108.80元,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分别为15%和125元。
④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5305.56×15%-125=3670.83元
(2)2月份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可减按50%计人个人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4000×50%×20%=400(元)
(3)3月份企业为员工支付健康长寿保险费,属于免税之外的保险金,应并人当月工薪所得纳税
应纳税额=(6000+3000-1600)×20%-375=1105(元)
(4)4月份个人为某他人提供贷款担保,获得报酬属于其他所得应纳税额=5000×20%=1000(元)
(5)5月境外所得:
①A国收入按我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30000×(1-20%)×30%-2000=5200(元)
在A国实际缴纳的税款(5000元)低于抵扣限额,需在我国补缴个人所得税200元。
②B国收入按我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70000×(1-20%)×40%-7000=15400(元)
在B国实际缴纳的税款(18000元)超出了抵扣限额,不需在我国补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