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解析】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SL303—2017)第6.3.1条规定,混凝土生产系统规模按生产能力可划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划分标准见下5。混凝土生产系统应满足质量、品种、出机口温度和浇筑强度要求,单位小时生产能力可按高峰月浇筑强度计算,月有效生产时间可按500h计,小时不均匀系数按1.5取值,并按最大仓面入仓强度要求校核。
混凝土生产系统规模划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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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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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生产能力/(m3/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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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大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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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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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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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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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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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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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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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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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表知生产能力为75m
3/h的拌合系统规模为中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