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法》规定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 ),不得担任人民警察。
曾被辞退的
曾被记大过的
曾被开除公职的
曾被开除党籍的
根据《人民警察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可知,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不得担任人民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