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1978年11月,美国国会制定了《电子资金划拨法》来调控小额电子资金划拨,这主要是为了保护自然人在电子资金划拨中的权益而制定的。它要求提供电子资金划拨的银行公开其与客户之间的有关权利义务、正常操作程序和错误更正程序,要求银行必须根据客户的支付指令正确、及时地执行资金划拨,银行如不履行义务,必须赔偿客户由此遭受到的损失。该法还规定了银行和客户在发生未经授权划拨的情况下的风险分担问题,规定客户如遵守一定的守则,金融机构便分担一部分损失;反之,全部损失由客户承担。
1989年8月,美国“统一州法委员会”又针对商业性电子资金转移共同制定了《统一商法典》第4A编,来调控大额的商业性电子资金划拨,但又不仅限于电子资金划拨这一种方式。目前,美国《统一商法典》已成为美国管辖大额电子资金划拨最重要的法律。《统一商法典》第4A编对进行电子资金划拨的银行的责任进行了限制。在接受了支付指令的银行没有执行划拨、错误执行划拨或延迟划拨的情况下,支付指令人有权要求银行偿还所指令支付的资金的本金和利息,银行不对间接损失承担责任,其责任仅限于资金划拨的费用及被指令划拨的资金的利息。对于未经授权的资金划拨,发送人应对其支付命令的金额负责,除非发送人证明了三项事实:它遵循了发送人与接收银行间检测错误的支付命令的安全程序;接收银行没有遵循安全程序;如果接收银行遵循了安全程序,错误本来是能够检测出来的。不能证明三项事实中的任何一项,将导致发送人承担损失,银行有权要求客户支付所划拨的资金。如果银行和客户之间没有建立合理的身份认证程序,则由代理法等其它法律原则进行调整。
随着跨国电子资金划拨日益普遍,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也根据美国《统一商法典》4A编,制定了有助于减少各国相关电子支付法令的差异的《国际贷记划拨示范法》。事实上,不论是美国的《1978年电子资金划拨法》、《统一商法典》4A编,还是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制定的《国际贷记划拨示范法》,都不很完善,远没有达到其它法律的标准;但它们毕竟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未经授权划拨等做出了规定,一旦出了问题能够依据法律来判定当事人的风险责任。当前,全球主要有21条电子资金划拨系统,我国主要有6条,但我国仍未对网上银行在因特网上的电子资金划拨制定出法律进行调控,这就使电子资金划拨成为电子商务在我国普及的“瓶颈”之一。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