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暂估价材料合同价款的调整方式是( )。
发包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由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采购,经发包人确认后以此为依据取代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