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29.甲将头痛粉冒充海洛因欺骗乙,让乙出卖“海洛因”,然后二人均分所得款项。乙出卖后获款4000元,但在未来得及分赃时,被公安机关查获。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
B、C
【答案解析】间接正犯,是指利用合法行为人或无责任能力者,或无犯罪故意者来实行自己的犯罪的情况。由于利用者和被利用者没有共同的犯罪故意,所以利用者与被利用者不成立共同犯罪.视同间接正犯单独实施犯罪。本题中,甲将头痛粉冒充海洛因欺骗乙,让乙出售“海洛因”甲的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乙对此并不知情。因此,对于诈骗罪来说,甲是间接正犯。乙是被利用的工具。选项C正确。
乙的行为属于贩卖毒品罪(未遂),这属于对象不能犯的未遂。甲没有贩卖毒品的故意,因此乙单独构成贩卖毒品罪。选项A错误。
诈骗罪的既遂标准。诈骗罪在取得对方财物时即为既遂。本题中,虽然甲没有取得财物,但甲是诈骗罪的间接正犯,乙仅是甲的工具,乙的行为就是甲的行为。因此乙卖出假海洛因获得对方钱款时,甲的诈骗罪就既遂了。本题答案选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