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某晚,崔某身穿警服,冒充交通民警,骗租到个体女司机何某的夏利出租车。当车行至市郊时,崔某持假枪抢走何某人民币1000元,并将何某一脚踹出车外,使何某身受重伤,崔某乘机将出租车开走。本案中属于抢劫罪法定加重情节的有哪些(    )
   A.持枪抢劫
   B.冒充军警人员抢劫
   C.抢劫致人重伤
   D.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
【正确答案】 B、C
【答案解析】[提示] 本题考查的是抢劫罪的法定加重情节
    根据《刑法》第263条的规定,抢劫罪的加重情节共有以下八种:①入户抢劫的;②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③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④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⑤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⑥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⑦持枪抢劫的;⑧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所谓“持枪抢劫”,是指行为人使用枪支或者向被害人显示持有、佩带的枪支进行抢劫的行为。对持仿真枪抢劫的,不能认定为这里的“持枪抢劫”。在本题中,崔某所持的枪是假枪,不属于持枪抢劫,因此,A项不正确。“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中的“军警”包括军人和警察,其中警察包括民警、武警、交警、刑警等。因此在本案中,崔某冒充交警抢劫的行为属于冒充军警人员抢劫,属于抢劫罪的加重情节,因此,B项正确。本题中崔某抢劫过程中使何某身受重伤,符合抢劫罪的加重情节中的“抢劫致人重伤”,因此,C项正确。所谓“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既包括在从事旅客运输的各种公共汽车,大、中型出租车,火车,船只,飞机等正在运营中的机动公共交通工具上对旅客、司售、乘务人员实施的抢劫,也包括对运行途中的机动公共交通工具加以拦截后,对公共交通工具上的人员实施的抢劫。在本题中,崔某抢劫的出租车属于小型出租车,因此不属于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因此D项不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