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乙两人因房屋买卖合同产生纠纷,甲提起诉讼,请求乙立即交付房屋,并支付违约金。一审法院判决乙交付房屋,但是对违约金部分未作审理、判决。甲不服,提起上诉。对此,上诉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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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直接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B、
只对违约金部分进行审理,作出判决
C、
对房屋交付和违约金部分一并进行审理,作出判决
D、
根据当事人自愿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发回重审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解析] 一审漏判的处理
[讲解] 《民事诉讼法意见》第182条规定,对当事人在一审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审人民法院未作审理、判决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因此,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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