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某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 000万元人民币,董事会有5名成员,该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有( )。
A、
董事人数减至4人时
B、
未弥补亏损达人民币1 000万元时
C、
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D、
持有该公司20%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
[解析] 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有: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5~19人)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董事会认为必要时;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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