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300万元货款。后甲公司将部分优良资产分立出去另成立丙公司,甲、丙公司在分立协议中约定,该笔债务由甲、丙公司按3:7的比例分担,但甲、丙公司未与乙公司达成债务清偿协议。债务到期后,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清偿300万元,遭到拒绝。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笔债务清偿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15年)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解析:虽然甲、丙公司达成了3∶7的约定,但该约定未经乙公司认可(“未与乙公司达成债务清偿协议”),对乙公司不具有拘束力,甲、丙公司应向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