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某股份有限公司当年实收股本总额为5000万元,董事会有5名成员,该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有( )。
A、
董事会人数减至4人时
B、
未弥补亏损达1000万元时
C、
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D、
持有该公司10%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
解析:本题考核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以下情形发生时,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份大会:(1)董事会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2)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1/3;(3)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4)董事会认为有必要;(5)监事会提议;(6)其他公司章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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