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如何看待保护专利权的各种理论?
【正确答案】在专利制度的发展过程中,产生了许多关于专利制度的理论假说。从总体上看,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批评和反对专利制度的假说,另一类是赞同和支持专利制度的假说。在专利制度的发展过程中,反对专利制度的假说在历史上曾盛行一时,导致专利制度的发展受到遏制。如今受对专利保护的假说已不多见,赞同和支持专利保护的主要有以下几种假说:
   (1) 自然权利说。
   自然权利说是在自然法学派的理论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按照自然法学派的理论,法律只是公平、正义等意志的一种体现方式;法律的制定只是为实现这种意志而设置的一种技术手段;权利是天赋的,法律只是对天赋人权加以确认,而非创制权利。在这一理论统领下,一些学者进一步认为专利权是一种天赋人权,专利法只不过从法律的角度对这种权利加以确认。
   此学说在专利制度发展初期曾为各国所接爱,但人们逐渐认识到该学说的一些难以自圆其说的弊端,如为什么不同的发明人分别完成相同的发明创造时,只有一个人可能成为专利权人等。自然权利说适应18、19世纪的权利本位思潮,但20世纪后,民法的立法本位发生转移,专利权法也放弃自然权利说。
   (2) 报酬说。
   这种假说认为,发明人为了完成发明创造势必要耗费大量人力和财力,法律授予专利权是对其预先支付的人力和财力的一种回报。这种假说体现了朴素的“按劳取酬”和“按资分配”的思想。
   但是专利制度本身在事实上并不体现按劳分配或按资分配的原则,因按报酬说,只要有投入就应当有回报,而按照专利法,每一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其他人虽也同样完成发明创造,但未必能够得到相应回报。因此报酬说在理论上同样难以成立。
   (3) 契约说。
   按契约说,专利制度实际上是一种发明人与社会间订立的契约。按此契约,发明人以公开其最新的发明创造为对价,来换取社会对其专利权的承认。
   此说体现了公开发明创造和法律保护间的关系,为许多国家的学者所接受,有着广泛的影响。
   (4) 发展经济说。
   不同于以上几种基于权利本位而提出的学说,发展经济说从社会本位出发,认为专利制度的建立,根本目的是为了发展国家经济;专利权的授予可以在事实上起到鼓励人们从事发明创造的作用;而高新技术的诞生客观上可以刺激经济的发展。
   目前,无论在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这种假说都得到认可。
   另外,还有制止不正当竞争说、产业政策说等。
   无论何种假说,一般都认为专利权具有以下特点:第一,专利权是一项来源于科技发明的自然权利。第二,专利权是一项绝对的排他性垄断权。第三,专利权是一项精神领域中的产权。第四,专利权的取得以公开发明内容为前提,一般应经过国家主管机关的批准和授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