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下列违法行为人中,可以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是( )。
本题考查公安基础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A项错误,何某年龄为十五周岁,处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属于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中的第(一)类。
B项正确,吕某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根据《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二)》的相关规定,曾因实施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事处罚的,不属于初次违反治安管理,因此吕某可以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C项错误,张某为七十二周岁,处于七十周岁以上的,属于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中的第(三)类。
D项正确,朱某虽属于哺乳自己婴儿,但未说明婴儿是否未满一周岁。
故正确答案为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