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为了有效解决代理问题,企业制度如何创新?并请对比美国、日本、德国现代公司的产权结构、治理结构特点,说明我国国有企业治理结构如何创新?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1)为了有效解决委托人与代理人目标函数不一致而产生的代理问题,企业制度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创新:一是建立健全的行之有效的法规制度;二是形成股东可以“用脚投票”的健全的股票市场;三是让竞争性的职业经理市场发挥作用;四是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五是建立健全严格的财务及其相关信息的披露制度。
(2)各国公司在实际中根据各自的股权结构特点、历史文化传统等因素,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公司治理结构及其解决代理问题的制度安排。美、日、德等国的公司治理结构及其相关制度安排就存在明显的差异。例如,美国的公司治理结构被称为单层委员会制,公司不设监事会,治理机构只是由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构成。由于美国股权分散,因而股东在股票市场采用“用脚投票”(即公司股价的波动)机制,及其竞争性的职业经理市场所产生的压力,在约束核心管理层的行为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与此相对应,对核心管理层的高酬金激励(包括股票期权在内的长期激励计划的实施)在解决代理问题中也起重要作用。日本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的架构介于美国和德国模式之间。除了同样设立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以外,与董事会平行设立了一个监察机构。企业之间的相互持股及其法人持股占有很大比重,商业银行与公司之间的关系较美国的公司与银行之间的关系更为紧密(日本的主银行制)。在日本,不仅公司股权结构相对集中,而且相对稳定,因而股票市场的波动对经理层造成的压力相对弱化。如果说美国的竞争性职业经理人市场对经理人的行为起着重要的制约作用的话,日本公司更重视通过晋级制从企业内部培养和提拔核心管理人员,并且日本公司的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的薪金与普通雇员的薪金差距比美国公司要小得多。德国公司治理结构是双层委员会的结构。股东大会选举监事会,监事会再选举董事会。监事会全部由非经理人员组成,拥有任命和解聘董事和监督董事会的权力、对于重要经营事项的决策权、召开股东大会的权力。董事会则主要由经理人员组成,在公司中负责公司日常的经营管理,向监事会提供决策报告,向股东提供信息,对内向监事会负责,对外代表公司。监事会可以向董事会提供建议,但是不能干预董事会的工作。在整个架构中,监事会被赋予极高的权力,其监事会是核心权力机构,并且监事会法定需一定数量的普通雇员参加,这一点与美国有明显的不同。
(3)我国的国有企业,在通过改制向现代公司制度转轨过程中,本身在股权结构上就具有鲜明的特点,例如,国有股和大多最终属于国有产权的法人股,在经过改制后的公司中占有绝对比重。在这种情况下,如何避免由此导致的低效率甚至负效率,这是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公司治理结构过程中面对的焦点问题之一。解决这一问题的途径,一是要加强一般性的基本制度建设,包括:①建立健全与公司制度相关的法规体系,尤其是要严格执法;②规范证券市场,强化证券市场的监督和约束功能;③形成竞争性的职业经理市场,强化经理人市场的约束功能;④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等等。另外,更重要的是,在合理有效地借鉴具有典型意义国家的公司治理结构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切实从中国实际出发,在制度创新中形成具有中国特色并行之有效的治理结构,这需要我们继续大胆探索,不断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