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题 甲贸易公司与乙公司2015年6月1日订立合同,出售进口牛肉1吨,乙公司应在6月30日前支付货款,甲公司在乙公司支付货款后10日内交付牛肉。6月20日新闻报道美国爆发疯牛病,乙公司即致电甲公司询问牛肉来源,甲公司称其是从加拿大进口,不受影响。乙公司表示因不确定加拿大是否爆发,要求甲先发货,待检疫牛肉后再付款。甲公司表示拒绝,并提出到期不付款将不发货并追究违约责任。
    6月29日,因甲公司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制冷设备未启动,进口牛肉全部变质,甲公司立即将此事通知乙公司,并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解除合同。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   乙公司是否有权利延期付款?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乙公司无权延期付款。先履行一方有证据证明后履行一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下,可暂时中止履行合同,本案中乙公司仅凭猜想,没有任何证据,不得主张不安抗辩权。
问答题   若乙公司未按期付款,甲公司是否有权拒绝发货?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若乙公司未按期付款,甲公司有权拒绝发货。在当事人互负债务且有先后履行顺序时,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未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后履行一方有拒绝其履行要求的权利。乙公司负有先付款的义务,未履行义务时,甲公司可以主张先履行抗辩权,拒绝发货。
问答题   甲公司能否解除合同?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甲公司无权解除合同。因为甲公司是人为操作失误导致无法履行合同,不是不可抗力,不能免除违约责任,也不是解除合同的理由。
问答题   乙公司可以如何主张权利?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乙公司可以以甲公司预期违约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并追究甲公司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