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版巴塞尔协议》的监管内容有( )。
建立国际统一的流动性监管框架
加强市场约束和公司治理
总资本充足率为8%
抑制银行体系的顺周期性
普通股一级资本充足率4%
《第三版巴塞尔协议》进一步提高了监管资本的最低要求,普通股一级资本充足率由原来的2%提高至4.5%,一级资本充足率由4%提高至6 %,总资本充足率维持8%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