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政府机关有办公用房一幢,房产价值5000万元。1998年将其中的四分之一对外出租,取得租金收入100万元。已知该省统一规定计算房
产余值时的喊除幅度为20%,该政府机关当年应纳的房产税为( )。
省政府机关办公用房属免税项目,但出租部分应以租金收入征税,应纳税额=100×12%=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