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题   资料:甲、乙、丙三个企业的资本总额相等,均为8000万元,息税前利润也都相等,均为480万元。但三个企业的资本结构不同,其具体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甲公司 乙公司 丙公司
总资本 8000万元 8000万元 8000万元
普通股股本 8000万元 6000万元 4000万元
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 800万股 600万股 400万股
负债(利率8%) 0万元 2000万元 4000万元
    要求:假设所得税税率为25%,试计算各公司的基本每股收益。
 
【正确答案】甲公司的税后净收益=(息税前利润-利息费用)×(1-所得税税率)=(480-0)×(1-25%)=360(万元)
   乙公司的税后净收益=(息税前利润一利息费用)×(1-所得税税率)=(480-2000×8%)×(1-25%)=240(万元)
   丙公司的税后净收益=(息税前利润-利息费用)×(1-所得税税率)=(480-4000×8%)×(1-25%)=120(万元)
   甲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净利润/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360/800=0.45(元)
   乙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净利润/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240/600=0.4(元)
   丙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净利润/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120/400=0.3(元)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