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民通意见》第141条规定,盗用、假冒他人姓名、名称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犯姓名权、名称权的行为。据此,乙的行为属于盗用他人姓名,是侵犯姓名权的侵权行为,故选C项。法定代理是为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利益而设置的代理,本题表述中,乙并非甲的法定代理人,无法产生法定代理,故不选A项。无因管理是指没有合法根据而管理他人财产或事务的行为,无因管理必须适法,不能构成侵权,本题表述中,乙的行为明显侵权,而不是无因管理,故不选B项。乙的行为侵害了甲的姓名权,而姓名并非隐私,故不选D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