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在合同没有特别约定时,出现了下述哪种情况,当事人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涉及法定解除权问题。依照《合同法》第94条可知,本题中,A选项是不安抗辩权的存在依据。当然,如果当事人一方要求对方提供担保,而对方拒绝提供的,或者当事人一方给予对方一定的宽限期,对方在该期限内未予改善的,当事人一方可行使解除权。但仅经营状况恶化并不当然导致合同解除。故A选项错误。C选项并不当然导致当事人的法定解除权。因为,迟延履行如不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合同当事人应催告对方并给予宽限期,对方只有在宽限期内仍不履行的,当事人才享有解除权。如迟延履行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当事人享有合同解除权。因此,迟延履行不能一概认定当事人享有合同解除权。故C选项错误。D选项,部分种类物灭失,则存在部分履行问题。对于部分履行,如果不损害对方利益的,对方应予接受,只有损害对方利益的,对方才有权拒绝,故种类物部分灭失的情况下,并不当然导致合同解除。故D选项错误。本题B选项因不可抗力致使履行不能,相对方履行不能表明合同当事人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故合同当事人享有法定解除权。故本题答案为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