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正确答案:在我国,代理制度中产生连带责任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六种: (1)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民法通则》第65条第3款规定:“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名称、代理事项、代理权限和代理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授权不明是指代理事项、权限、或者期限不明确。此时,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均有过错,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2)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行为违法,仍进行代理活动,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由代理人和被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代理行为必须合法,这是代理的要求,如明知不合法且不反对,则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要承担连带责任。 (3)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被代理人因此受到损失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民法通则》第66条第3款规定:“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4)交易相对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交易相对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民法通则》第66条第4款规定:“交易相对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交易相对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首先,第三人需明知行为人的代理权限有瑕疵,即第三人存在恶意。其次,需要给他人造成损害。他人的损害是第三人明知行为人的代理权限有瑕疵的情况下仍然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 (5)委托代理人可以转委托给他人,应当写明代理事项、权限、期间等问题,如果出现转委托授权不明时,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第三人可以直接要求被代理人赔偿损失。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后,可再向委托代理人主张损失,若次代理人有过错,应负连带责任,此时的连带责任需以次代理人有过错为前提。 (6)被代理人委托两个以上代理人共同处理事务时,由于过错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失的,共同委托代理人之间对被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