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采用计划成本法核算材料,2017年12月31日结账后有关科目的余额如下:材料采购借方科目余额为100万元,原材料借方科目余额为2600万元,周转材料借方科目余额为200万元,库存商品科目借方余额为5000万元,发出商品科目借方余额为300万元,委托代销商品科目借方发生额为400万元,生产成本科目借方余额为1000万元,材料成本差异贷方余额为600万元,存货跌价准备贷方余额为400万元,受托代销商品科目借方余额为123万元,受托代销商品款贷方余额为123万元。则2017年12月31日,甲企业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项目的金额为( )万元。
解析:“存货”项目的金额=100+2600+200+5000+300+400+1000+123-600-400-123=8600(万元)。